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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舜锋律师
伍舜锋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

其他2011-08-11|人阅读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2、 玩忽职守案;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6、在法追诉、裁判案;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8、私放在押人员案;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1、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15、违 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18、环境监管失职案;19、传染病防治失职案;2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2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案;22、放纵走私案;23、商检徇私舞弊案;24、商检失职案;25、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26、动植物检疫失职案;2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案;28、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29、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3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3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 女、儿童案;  3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3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捡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索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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