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谢洪武律师
谢洪武律师
河北-唐山
主办律师

有时法律真的很无奈

其他2011-07-29|人阅读

我的一位同事老王昨天给我打电话,向我表达了他的愤懑;可当他想诉诸法律时,我却不得不告诉他:有可能“馒头比屉大”。

事情是这样的。老王的儿子小王骑摩托车经过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的大街上时,一头大狗突然窜出来,小王躲闪不及,一下子摔倒,摔得不轻。狗的主人就在旁边,不但不对小王施救,反而责怪道“你是瞎了是咋的”?

小王自己挣扎着起来了。他感到很委屈,便给他的一个亲戚(与狗主人是一个村的村民)打了电话。亲戚来了,狗主人不给丝毫的面子;亲戚只好求助于村干部,村干部也无功而返;最后,小王报警了,老庄子镇派出所来人作了笔录,并拿出调解方案:让狗主人出500元给小王。

狗主人把警察也给“撅”了——他不但不掏钱,而且还声称:他的狗刚刚交配了,花了不少钱,是怀了孕的狗(这使我想到了早年赵本山的一个小品中的一句台词“那是一只怀了孕的母苍蝇”)。要是“胎儿”掉了,小王还得赔他钱!

警察只好作罢;并告诉小王:去起诉吧!

更令人气愤的是,警察走后,小王也想走,却不得脱身——被狗主人变相扣留了近两个小时!

怎么回事儿?

原来,小王的摩托车倒地后,车钥匙摔了出去,让狗主人给拿起来了。小王想走,可狗主人就是不给钥匙!这个要,那个不给,就这样,双方“拉锯”拉了近两个小时!

老王向我介绍了上述情况,并打算以派出所的笔录为依据,让小王起诉狗主人,因为“这口气咽不下去”,或者说,“王八好当,气儿难受”!

我告诉了他,打这个官司,能打回来的钱不会很多;虽然可以要求狗主人向小王赔礼道歉,但即使判决了,他不道歉,难道还象名人打官司那样,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将判决书在报纸上发表?――你家还得先垫付登报的费用!假如你请个律师,恐怕连律师费都不够;也就是说,可能“馒头比屉还大”。

最后我说:这样吧,我免费给你写个诉状,再告诉你如何走诉讼程序,你自己去打吧。他同意了。

这个事情,明白无误地说明:法律不是万能的;有时它也很无奈!狗主人的说法和作法,实在是够呛,可好多属于道德的范畴,只能由公众舆论评判,由在场的乡亲们去议论。在这个事情中,法律只能解决经济问题,而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唐山律师谢洪武1393256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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