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谢秋杰律师
谢秋杰律师
浙江-嘉兴
主办律师

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主张计算利息?

合同纠纷2013-03-06|人阅读

无息的民间借贷包括定期无息借贷和不定期无息借贷两种。对于定期无息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对于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案例]1:甲因急需钱向乙借款5万元,一年后偿还,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甲一直没有偿还,乙诉至法院要求甲偿还借款5万元和利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乙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属于无息借贷,但是借款到期后,甲拖欠不还,应当自借款到期之日起向乙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案例]2:甲因急需钱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后乙因急需用钱要求甲在8月15日之前还款,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乙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属于不定期无息借贷,但是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从2008年8月1日开始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