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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霞律师
何丽霞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那些年办过的奇葩离婚案之:最快速的离婚案

婚姻家庭2018-11-03|人阅读

常常有人好奇的问我,你办了这么多离婚案,他们一般为什么离婚呢?我还真一下子回答不上来,离婚原因太多,你能理解的不能理解的都有。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不同。律师生涯十年之际,我来盘点盘点那些年办过的奇葩离婚案。

那些年办过的奇葩离婚案之六

的离婚案

(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文为作者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您的支持!)

来电咨询婚姻方面问题的当事人中,大多数对能成功离婚的时间非常关注。一段婚姻无法圆满时,在协商离婚未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只有把希望寄托在诉讼离婚上,而诉讼离婚可能需等待的期限,令很多人畏惧长时间的煎熬。

但这不表示,你委托律师代理后,离婚诉讼必须要经历漫长的时间。

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而言,简易程序处理的离婚案件,法院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处理的则是六个月。该审限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算至法院判决作出之日。

这和当事人接触律师签订委托合同的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尽职的律师不会让这个时间间隔太久,除非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存在不足。

曾办理的离婚案件中,最快的一宗离婚案,时间间隔仅六天,即从客户委托到从法院领取生效的离婚证明,在一周的时间内。

该案当事人张女士,在某年的2月22日与我所签订了委托合同。在签署该委托合同签,张女士曾多次向本律师电话咨询婚姻相关事宜,我均予以耐心解答。张女士一直试图与对方协议离婚。对方是台湾人,有家暴行为。但协商了七八个月,多次协商未果,男方迟迟不同意离婚。张女士一气之下,主动约见我,来广东银德律师事务所找我签署了委托合同。

接受委托后,我认真分析了案情,针对张女士与其老公的具体情况,张女士遭受过家庭暴力,其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也就是说,在家庭暴力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一次性判决双方离婚。

随后,我与张女士配合,轮番对其老公进行开导劝说,在我多次电话沟通下,对方口头答应了离婚。于是,我们趁热打铁,2月23日即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并通过调解部门进行处理。后又补充提交了双方的房产资料及子女情况证明。2月27日,法院出具了两人离婚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张女士成功离婚。

综合本案,为何能如此迅速的拿到离婚判决,我总结经验如下:一、在双方夫妻感情基本破裂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自己协商离婚,对方往往出于逆反心理故意拖延或反对。而在律师出面后,局面往往出现转机;二、律师与当事人的交流配合非常关键。当事人一方对其配偶的生活习性、心理非常熟悉,如能将这些信息准确地传达给律师,将非常有助于案件的顺利推进;三、在无法定离婚事由的情况下,对方的性格也是决定案件进度的重要因素。如有些被告态度特别固执,这种情况就需要法定的离婚事由,由法院直接判决,而有些被告性格较柔弱,摇摆不定,面对这种被告,律师的心理开导劝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而今来看,这个最快速的离婚案,估计只能成为历史了。随着《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的发布,离婚冷静期的出台,调解已成为必经程序。而法院所定义的调解,是积极促成调解和好。这些措施必将拖延离婚进度。而另一方面,协议离婚预约登记也需要等待一个月的时间。

即便如此,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律师,仍然会寻求最佳的方式,帮自己的委托人及早达成离婚诉讼的目标。毕竟,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继续生活,谁会轻易选择结束一段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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