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人都不信仰法律的时候, 当法律人都怀疑自已的职业的时候, 当法律人不再用法律去解决法律问题的时候, 当法律人一门心思去如何学个“人精”的时候, 当法律人被社会所唾弃的时候, 最可悲的不是中国的法治,也不是老百姓,而是法律人,我们自已。 这个职业,其实是个充满荣誉感的职业,是个可以让它变的神圣的职业。 但当信仰遭遇现实时,前者被击的支离破碎! 信仰没了,正义感没了,公平被丢弃了,以至于连最后的做人底线都放弃了! 失去这么多,放弃这么多,无非就是一个“钱”字,便人变了鬼,在阳间的鬼。 我知道,最后的底线需要用“坚守”,一则表明不易,二来表明重要。 坚守不住的时候,做为一个人,还剩下什么呢? 恐怕“穷的只剩钱了”,而自已也顺理成章的沦为敛财的工具。 可是,“穷的只剩钱”的时候,又会怎样呢? 是到了幸福的巅峰还是痛苦深渊,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还没试过! 但我想,人的肉体需要各种营养成份的补给以达到平衡状态,维持健康, 人的情感世界要保持健康,同样也需要各种成份以求平衡吧。 今天,偶然间听一位老者对一位年轻人的交流,说:“坚持自已的专业!” 我突然觉得这句话用在我们法律人身上,就显得特别的悲壮。 的确,我们的专业,需要一种精神来坚持! 当初抱着无限的憧憬来学习它,努力的去信仰它, 如今既已走到这一步,那就坚持它,毫不怀疑的。 别人没肉吃的时候,自已吃肉的时候就不要吧唧嘴; 当法律被践踏的时候,自已就不要再踩一脚。 法律界里不好的东西,能避免不看,就不看, 避免不了的,看了就当没看见。 台湾教授曾仕强在讲胡学岩传奇的时候曾说过: 胡学岩不好的东西没必要讲,讲它干什么! 不好的东西,看它作什么呢! 有的时候是把不好的东西过分的渲染了, 而真正值得渲染的却被埋没在静默无声中。 被影响的人,本身就是根墙头草而已! 有时候,有些向望那些写字楼的白领, 在他们面前的, 无非也就是谈谈合同,处理来往邮件, 再有就是股票涨跌,电影了演唱会了。。。 而在法律人面前的, 一摞案卷,就意味着有一堆的利益被侵及, 有一种凌架于法律上的权力在横行, 那个从来都会迟到的正义又在姗姗来迟, 正在消亡的公平在退缩,有限的自由在越来越狭隘。。。 哪一样不是人类存在的基础! 哪一样我们可以忽略! 什么时候,我们法律人都需要全力以赴! 今生我是个法律人,无可回避。 哪怕有一天,我不工作了,我也仍然视自已是个法律人! 当我们怀疑法治,怀疑法律职业,怀疑法律人的时候, 我们能不能不要怀疑自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