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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伟律师
程伟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风雨援助路 情暖老人心

其他2012-08-09|人阅读

刘润莲讨要赡养费法律援助案办理始末

关键词:赡养 援助 发送传票 执行

刘女士,现年84岁,老伴,88岁。两位老人年迈体弱,相依为命。老伴还患严重的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两人居住在解放门东大院9号院简陋老旧的公租房内,生活非常清苦。

老人的大儿子,已年近60。老人已有近三年没能联系到儿子,儿子也未支付给老人赡养费。老人生活困难,病情加重,又加之思儿心切,孤单无助,出于无奈想到通过起诉,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并希望借此能见儿子一面。

刘老人听别人介绍说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于是,在20117月份的一个早晨,刘老太来到了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根据律所的安排,当天我正在律所前台值班,负责解答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的问题。我看到羸弱瘦小的刘老太在其远房侄女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从电梯间走进律所,就迎上前去询问。老人称需要法律援助,我将老人请到了会客室,为老人倒上了茶水。在详细听取了老人的诉说后,我决定开车带老人去位于止园饭店的陕西省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听了我和刘老太的诉说并核实情况后,为刘老太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很快,该案就被碑林法院受理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老人与儿子联系不上,也不知道儿子现在住在何处,起诉状上也是写了个大概的地址,如何才能让法院把传票送至其儿子手中呀?我事先根据老人的叙述,到了其儿子原来的居住地马场子附近的一个院子寻找,想了解到具体的信息,好告知法院。我到那个院子门房一打听,门房值班的女人就马上肯定地说没这个人,没见过,再问什么就都说不知道了。我感觉很蹊跷,对方如果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敏感和警觉呢?我更加坚定地认为,其儿子的家人应该还在这里住。于是,我就到院子外边的大街上,一家一家挨个问。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问到一个推着一个幼儿走过的老人时,老人向我们详细讲述了刘老太的儿子、儿媳的情况,并告知我其儿媳一直还在这里居住,还告诉了我门牌号码。我迅速和办案法官去了联系,将传票顺利送到了刘老太的儿媳手中。

本案作为追索赡养费的案子,其实并无特别之处。刘老太除了大儿子外还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把所有赡养人一并告上法庭,可刘老太坚决不愿意将其他子女作为被告,我于是搜集了其他子女已尽到了赡养义务的证据。老人年纪已经很大了,漫长的诉讼过程无疑是对老人的一种折磨,我及时与法官沟通,尽快安排了开庭。对于老人想见到儿子的愿望,经过我耐心说服,老人同意如暂时见不上,先拿到赡养费,以解燃眉之急。我同时答应刘老太,一定想办法让老人见儿子一面。

开庭后,刘老太的儿媳委托了代理律师出庭。庭审很顺利,判决其儿子每月向刘老太支付赡养费500元。因为种种原因,刘老太和儿媳有很大矛盾,她儿子现在又不知身在何处,据其儿媳讲其儿子因患精神病在北京某医院医治,也无从考证是否属实。如按月支付赡养费,老人很担心不能落到实处。按规定,该援助案件办理已经结束,但为了让老人放心,也使得本案有一个好的结局,我与对方律师联系让其与刘老太的儿媳沟通,看能否按年支付赡养费。经过多次协商,其儿媳终于同意按年支付老人的赡养费,并让我等电话进行首次的支付。一周后的一天,我正在榆林出差办案,接到了对方律师的电话,说对方第二天早上有时间可付款,并要求双方律师均要到场见证。我听了后非常高兴,怕失去这次机会夜长梦多对方变卦,我连夜驾车从榆林吴旗县赶回西安,当天雨非常大,路滑视线也不好,回到西安时已是凌晨四点多了。早上七点多,我硬是挣扎着起了床,赶到了对方律师所在的律所,在写下收条和达成每年支付一次赡养费的协议后,帮助刘老太顺利的拿到了头一年的6000元赡养费。

这个案子,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在办案过程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当事人对律师的依赖和信任。老人不止一次的对我说:“程律师,我八十多岁了,见过许多人,你是个好人。我听了,心里热乎乎的。象刘老太这样的弱势群体人员很多,对我们来说也许只需要多跑几趟路、多费些口舌,就可能给他们很大的帮助。办案期间,我几次将老人送至家中,在老人家里和他们交流沟通。2012年春节,我还带着礼品给老人拜了个年。在我的心里,刘老太不只是一个当事人,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老者。正是有了这些善良的当事人的鼓励,才坚定着我们维护正义、扶助弱者的决心。

后来,在我的努力下,在碑林法院王英俊法官的协助下,在西安周边一家疗养院,安排老人见到了近三年未见的儿子。老人和儿子见面的那一刻,儿子喜极而泣,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也许有人说,我做的有些事情已经不再是律师业务的部分,但我想的是,一个律师需要的不只是法律业务上的专业,在办理家庭法婚姻继承等案件中,还需要我们有一颗热情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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