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安洪山律师
安洪山律师
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某开关福利厂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2012-04-01|人阅读

原告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市某开关福利厂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某电子公司委托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安洪山律师为其代理人进行了诉讼。

20011,某电子公司与某开关厂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履行过程中,某电子公司按开关厂要求如期向其提供了负荷开关,但被告开关厂截至20082月尚欠货款二百余万元。经原告电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货款2055000元。2、被告负担诉讼费。

被告开关厂辩称:电子公司起诉所依据的有关证据材料,存在大量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主要体现在欠款数额不实,付款数额亦不相符。因此,不同意原告电子公司的诉讼请求。经法院审理查明,199410,北京市某开关厂与原告电子公司、北京某电器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甲方处写的单位名称为北京某开关厂,盖的是北京市某开关厂的公章;该协议书写明电子公司在北京某开关厂新品开发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fn5户内高压交流负荷开关(以下简称fn5负荷开关)的研制工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合作生产经营fn5负荷开关的协议;协议约定合作三方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别享受fn5负荷开关经营所获纯利润的三分之一;北京市某开关厂承担fn5负荷开关的整机组装、检测及销售工作并负责绝缘子的生产供应,并应对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法院经审理及查明上述情况后,认可原告方举证证据,最终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数额。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