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高度盖然性原则法律规定为“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
适用高度盖然性原则的核心和前提:当事人双方的证据都不确实、充分,而都无法否定对方。
在具体的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证据足够、充分,当然就不能适用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