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参加一个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案件中,二审法官一再要求我不要重复的讲事实,着实让我比较郁闷,不过从庭审的结果来看,我觉得有一下心得还是要与大家分享:
1.律师发言应不应该重复?
我认为必要的事实必须重复的说,反复的讲,尤其是在法官容易忽略或者没有引起法官注意的时候。
2.律师要用于面对法官的警告
法官警告你不要重复,最起码说明一点你说的他听烦了,这是律师工作的一个成功;说实话法官听烦了,总比没听见或者没注意到要强。所以在一些律师认为比较重要的事实,法官审理过程中没有重视的情况下,律师要敢于重复的陈述,不要怕法官烦就不敢说了。
3.如何避免被法官警告
首先庭前要做好梳理工作,尽量抓住要点,有条理的成熟;
其次当被警告或者多次警告的时候,不要慌张,停顿一下,梳理一下头绪接着说,如果梳理不出头绪就还是按照提纲讲,只不过讲些标题之类的。
最后,法官警告律师不要讲重复的话,在现实审判中非常普遍,可以说是正常现象,重点是把握好度,进退适中。
国浩律师 付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