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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权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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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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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务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案件数额标准

刑事辩护2013-09-22|人阅读

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3、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办理单位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认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按照当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外的,按照二类地区的标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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