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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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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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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广播电视报2013年第9期律师连线2

继承2013-03-12|人阅读

顺庆姚先生来电咨询

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否追回给予子女的房产

原先我爷爷有几间房子,因为年龄大了也正好赶上拆迁就把房子分给了我爸兄弟五人,但现在除了我们家都没人愿意管我爷爷了,连收留不愿意更别说给赡养费什么的了,现在我爷爷想把分下去的房产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来,这样做可以吗?

律师认为:本问题涉及赡养以及撤销赠与两个问题。第一,儿子和女儿都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拒不履行的,你爷爷可以依法维权。第二,关于房产,你所表述的是你爷爷把房屋分给了你父亲兄弟,这里的分,可以理解为法律意义的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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