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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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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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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须防中介陷阱

其他2014-07-11|人阅读

现今,自费出国留学项目和途径多种多样,但也存在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教育部教育涉外信息监管网曾提醒申请者注意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的欺诈行为,具体包括:没有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而从事相关服务、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虚假情况诱使留学当事人签订中介服务协议及通过签署不平等协议逃避责任等。

【律师支招】

一、签约前,应对中介的资质进行审查。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

二、认真审查及修改合同。应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

三、签订合同一定要提前问清收费细则,并在附件里列明。如果需要额外追加收费,譬如境外服务费等,要向中介索要正式收据、发票等,注意相关单据的出具单位和提供服务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加盖公章等。

四、若不慎已掉进“中介陷阱”,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尽量减少损害结果挽回损失。

关键词:留学 中介 诈骗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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