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该案涉及境外公司,具有涉外因素,打工者提供的境外证据,在中国法院是不被认可的,而要境外采证,案件难度较大,所以不能用劳动纠纷来处理此案件。在确定了案由后,我发现了案件的关键。第一,在国内签订的中介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中介合同是否已经履完毕?如果无效,则无效的理由是什么?第二,此案件是否涉及经济犯罪?如果涉及经济犯罪,则罪名是什么?在启动民事诉讼过程中将会移送公安机关,如果移送后则法律结果是什么?劳动者能打回多少钱?
9月24日,我向****中介公司下发了律师函,将该案件的法律后果及利害关系向其阐述清楚,建议其协商解决。几天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律所,因为未考虑到该案件的严重性,拒绝返款。调解不成后,10月11日我依法向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分别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该违法犯罪行为,经多方施压,(2014)开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中介公司最终同意返还中介费。虽然调解我方撤销了举报,并做出了一定金额的让步,但能帮打工者讨回“血汗钱”才是本案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