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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宇汗律师
魏宇汗律师
山东-青岛
主办律师

谨防买商铺的三大风险

房地产2018-06-15|人阅读

商业地产项目的市场需求相较于住宅要小一些,如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 、写字楼、产权式商铺等,但是随着楼市限购,商业地产凭借不限购不限贷的特点,成了不少开发商的发力点。对比住宅项目,商业地产的销售方式让人眼花缭乱,由于大多数业主是奔着投资回报去的,开发商抓住业主低风险高回报的心里预期进行广告宣传,比如“按月返租,年底分红”,“签约托管享额外买房折扣”,稳定收益,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风险投资,一铺旺三代等等。律师就以商铺销售中最常见的三大风险做一简要分析,供业主参考:

第一:分割销售

商业项目并不像住宅房屋那样有明确的户型结构和单元分割,某些大型商业建筑单层面积可达数千平米,没有任何物理分割。《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但对非住宅的商业房屋可否分割销售,可分为多少产权单位,产权单位的面积最低是多少均无全国性的法律规定,这就为一些开发商提供了销售空间。

因缺乏法律规定,全国各地对于分割销售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比如2004年,上海市发布的《关于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权利人不得对房地产登记册中记载为一个权属单元的房地产擅自分割转让。北京市2010年出台的京建发(2010647号《关于加强已建成非住宅项目房屋分割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建成的非住宅项目房屋分割测绘和登记的基本单元是由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应严格按照规划批准的房屋涉及用途进行经营和使用,禁止擅自分割。南京市早在2006年因涉嫌变相融资明确叫停分割销售。

经询问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在我大青岛虽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但办理产权登记必须以规划批准为前提。事实上不予办理分割销售商铺的产权登记。

此类商铺也被称作“产权式商铺”,是分割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集大成者。这类商铺的存在就是以售后包租为前提的,并且通常会附带返本承诺。在某些地区,产权式商铺确实办理了产权证,但仍然无法保证业主的权益。比如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青01民终879号民事判决书,30多位业主在取得汇通商业广场产权式商铺产权证并且托管协议到期后,起诉开发商及托管公司要求返还商铺,法院认为独立使用的客观条件并不具备,个体独立空间很难界定,返还商铺势必会侵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故驳回了业主诉讼请求。惠州市演达大道11号港惠新天地商业广场,183名业主在取得商铺产权证并且托管协议到期后,起诉开发商及托管公司要求返还有隔墙和独立使用空间的商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证实,多处商铺正上方存在消防卷闸帘,或是消防卷闸帘位于相邻两间商铺中间,部分相邻商铺中间存在建筑实体柱,少量商铺之内存在消防门,少量商铺靠墙上存在消防栓。但是,法院认为,双方买卖的属商业用途,非住房使用性质,以金属铜钉明确标线的方式作为确定产权的固定界限并无明文禁止,因此业主要求返还的商铺应具有实体墙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二:返本销售

返本销售,是指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买房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房屋的行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返本销售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方式,开发商将房屋售价提高,承诺若干年后将本金返还。返本销售的广告语通常为“原价回购”“增值回购”。

开发商进行返本销售,实质是非法集资的一种形式。返本销售的风险在于开发商的返本承诺往往不能兑现,若干年后企业破产或卷款潜逃。而买房人得到的往往是经营惨淡,质次价高的商铺,甚至是尚未建成的期房。

青岛云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云鼎国际项目,在已被黄岛法院、李沧法院、青岛市中院、江苏海门法院进行了10轮次查封的情况下,以声称购房后10年返本的方式进行销售,大肆收受购房者的5万团购金,竟然积累了950名购房者。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接到微信举报后,发布了紧急通知告知。更“鸡贼”的是,开发商将楼盘名称更改为颐和绿城,并更改开盘时间和地点以逃避监管。

第三:售后包租

售后包租作为开发商的营销手段,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房地产行业的“售后回租”,本是一个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的商业行为。但自20世纪90年代从香港引进我国后,可谓遍地开花,毫无节操。售后包租的广告语大概有:“统一经营,原价回购”“提供物业补贴”“银行担保年收益10%”“年平均租金9%”“最高保障零风险投资”“安全创富”等等。形式包括返租回报,带租销售,利润共享,保底分红等。售后包租的特点是承诺以租金回报的方式吸引买家入场,同时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其中,商铺买卖合同约定买家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买家将商铺交由某一第三方经营管理公司(通常是开发商的关联公司或子公司)统一托管,托管期限长达10年或20年。这样既规避售后包租的法律风险,又可以跳过交房环节、装修、面积等争议,减少了很多麻烦。对开发商来讲,房价是自己定的,前期支付给业主的基于房价的固定收益可以当成低息贷款,开发商既降低了融资成本,又可以迅速回笼资金,从中获利。

西海岸新区黄河路上的华尔兹广场,商铺总价117万起,号称可托管最高返租10%”,即与开发商签订10年返租协议,前三年8%,中间四年9% ,最后三年10%。城阳区凯丰国际金融广场,说好的年收益48,业主实际到手才2000多。

“好卖的物业不需要返租,不好卖才返租。”从过去几年此类失败的案例来看,售后包租的风险并不低,收益也并不高。更有房地产从业人士视售后包租为“定时炸弹”。这种包租行为与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大不无关系。比如项目建成后如经营不善,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没有现金流兑付;比如开发商抵押在建工程取得银行贷款,面临还贷压力;再比如开发商融资或变相融资后,将资金挪用到别的项目上,一旦项目运作的某一环节出问题,会导致资金链断裂等等。

总结:买房是大事,处处是套路,奉劝各位业主一定要擦亮眼睛,各方求证再下决定。如果心有余悸,请咨询专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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