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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汝琼律师
谢汝琼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因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损毁的,可以补办吗?去哪里补办?

离婚2014-06-18|人阅读
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损毁的可以补办吗? 回答:《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第二十三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为遗失或者损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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