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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屹然律师
王屹然律师
天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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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模板

法律文书2019-10-19|人阅读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90年0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XX号XX小区XX室。

被申请人:李四,男,1992年04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XX号XX小区XX室。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XX号XX小区XX室房屋,保全金额20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将来能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请贵院依法裁准。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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