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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瑜律师
邢瑜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主办律师

“打欠条”用同音字签名的还有法律效力吗?

债权债务2015-07-11|人阅读
“借款十万元,于2014年9月30日还,到期不还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本人地址为……。”近日,市民李先生手中这张落款是“王小明”的欠条成了他的烦心事。今年初,李先生借给朋友10万元钱,当时对方写下欠条并承诺一定及时归还。借款期到后,李先生打算拿着欠条去找对方还钱,才发现对方的名字应该是“王晓明”,可是欠条的签名却把“晓”写成了“小”。心有不安的李先生来到仲裁委员会咨询,借钱签名用同音字,那这钱能要到吗?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打欠条”在日常生活中也逐渐普遍,然而,手中握有欠条并不一定能追回欠款,欠条若有瑕疵,权利也将难以实现。显然同音字不能证明欠钱者和欠条落款者就是同一个人。与此类似的情形还有签别名的,特别是熟人之间,经常称呼的名字不是“大名”,而是“小名”或别名,所以习惯于签常用的名字。当发生纠纷时,这样的欠条就存在无法证明欠钱者身份的风险,当然借款可能会打水漂。   最终,李先生在仲裁委的帮助下,联系王某重新签订了一份还款承诺书,仲裁委也同时以裁决的形式确认了王某的还款义务,为这笔借款“上了保险”。  仲裁委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写欠条的情况,首先尽量要让对方亲笔书写,同时一定要查验对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留意姓名和证件号码,还可以让对方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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