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将股权转让给他人
1、股东间可以自由转让。
2、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二、让公司回购股权
1、 法定回购三条。
2、约定回购两条。
三、减资
股东们按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四、解散公司
1、依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解散。
2、股东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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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股权转让给他人(法律依据:《公司法》72条)
1、股东间可以自由转让。
2、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需要书面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其他股东30日内没有回复则视为同意。若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那么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若不买则视为同意。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可以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股权转让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直接转让就是合意转让。间接转让就是非合意的了,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情况。可以避税。
要花的钱:交易成本和税费,交易成本包括股权转让款,交易费(信息中介费等),税费成本包括股权转让应纳的所得税、印花税及股权过户的行政手续费。
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就其转让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及计算基础实际为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获利金额。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20%。(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对公司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及公司资产规模,仅就股东发生变化。但转让股东要求受让方以货币为支付对价,则受让方需要支付对价。如股权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支付则无筹集资金的问题,且可能存在无人接手的情形。
二、让公司回购股权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是不得回购股东股权的!
1、 法定回购(法律依据:《公司法》75条)
①连续五年不分红,公司盈利的,且符合《合同法》166、35条规定的分配条件。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③章程规定的经营期届满或出现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会决议有这三种情况之一,对股东会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协议收购:股东会决议通过60日内,股东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协议收购。
诉讼收购:达不成协议收购的,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一个以公司为被告的给付之诉。这个诉对股东的持股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是要求是实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股东,干股和挂名股东不享有该诉讼权利。
2、约定回购(没有法律依据,总结司法案例)
①章程规定将公司侵犯股东权利作为回购条件。
②章程规定将股东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解雇或被解雇)、退休、死亡作为回购条件。
有观点认为,约定回购的情形只能是章程约定,不能是股东与公司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约定,认为合同不符合章程也是无效的。另一观点认为,《公司法》74条并为禁止公司与股东间可另行约定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故可以约定。
回购股权的合理价格:可以参照审计报告、资产价值、事先约定的回购价格、全体股东会决议认可的价格来确定。
要花的钱:公司回购股东股权并减资的,涉及股东投资收回及股息所得的所得税等。
三、减资(法律依据:《公司法》37条)
股东们按股东大会的决议流程,可以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该股东的注册资本,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
公司减资的程序较复杂,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告债权人、与债权人协商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事宜。所需时间很长,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且公司自身运营良好无过多负责的情形。
要花的钱:主要包括公司层面涉及的公告费用、审计费用;
对公司的影响:因公司减资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削弱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可能会引起债权人的注意,集中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等,对公司的运营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解散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181条、183条、187条)
1、依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解散。
章程规定的经营期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3、股东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害,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这条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是面临公司僵局时可以考虑的退出方式。
不过解散公司可真不一定能拿到钱,因为要支付的项目比较多得按顺序来,先是要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下的才能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解散所有的股东都退出,程序最为复杂,还要清算。
要花的钱:主要包括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和补偿金、税收(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公司投资收回的所得税及股息所得的所得税。
对公司的影响:解散公司同时会造成所有股东退出,除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外,解散公司不是股东退出的好选择。
这几种途径比较最好的是股权转让,方便快捷;第二是约定回购;第三是依据章程或决议解散公司,手续就相对繁琐啦;第四是法定回购,法定的这三种情形一般就较难出现;第五是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这是股东穷尽其他方式的最后救济途径,且要以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经营管理均受到严重影响为前提,条件相对严格。
如果最终是由公司回购股权,可能会导致两个法律后果需要后续处理:
1、减资(注册资本减少)
这就关系到了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作出减资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通知书30日内或未收到通知书的在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公司净资产是否流出,可以把减资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就是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只有实质性减资才能实现股东退股。
2、股东人数减少
回购并不必然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也许只是股东人数减少了。公司也可通过章程或决议将回购的股份按股份比例分配给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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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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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公司退股的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142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一)减资、(二)合并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三)奖励员工、(五)转债券、(六)维护必需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依照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一),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二)(四)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五)(六)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