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庞X燕,女,汉族,出生于198X年X月2日,住郑州市金水区XX路XX村X号X室,身份证号:
被告:时X俊,男,汉族,198X年X月5日出生,住郑州市南三环XX南路交叉口南XX国际X号楼,身份证号:
被告:孙X民,男,汉族,住郑州市中原区西站路秦岭路交叉口XX国际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车牌号为豫ATX72X桑塔纳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XL726,车辆识别代号为LSVT91XX2DN530930,以下称诉争车辆)。2015年8月5日,被告时X俊以承包费过高为由将该诉争车辆GPS定位系统关闭后在荥阳市计生办附近藏匿。2015年8月30日,诉争车辆被转移至被告孙X民处。原告获知后,曾多次要求本案被告返还车辆,但被告一直拒绝归还。无奈,原告向中原区分局秦岭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以本案中原被告存在民事纠纷为由,建议原告到法院诉讼解决。故原告诉至贵院,希望判如所请。
此致
中原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