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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如何快速成立业主委员会

小区物权2020-01-03|人阅读

我们经常会看到,业主们的权益被物业公司侵犯,因为苦于没有业主委员会这一权利代表,业主们一个个却只能发牢骚抱怨一下,结果就出现了“主人被佣人欺负”的怪象。为了化解这一怪象,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就来支招,说说如何快速成立业主委员会。

首先,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决定,因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是召开业主大会。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只要满足这三种条件之一即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且首期交付的物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时间满两年的交付使用的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就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当然,业主又如何知道上述条件是否满足了呢?简单,业主有权向建设单位查询这些资料和数据。

其次,在满足条件后,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的规定,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30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同时,根据此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所以,业主们也不必担心费用的问题,尽管放心大胆去申请召开业主大会吧!此外,筹备组由业主推选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人数为七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推选代表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接着,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如此,在业主大会会议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三至五年,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之后,业主委员会在成立后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备案后,业主委员会可持备案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印业委会公章。

最后,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如果不配合的是建设单位,则业主可以依法向街道或住建委投诉,亦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如果不配合的政府部门,则业主可以依法向其上级部门投诉,亦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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