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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盗开发生事故,车主还需赔钱吗?

交通事故2015-05-29|人阅读

一、 案情简介: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九日,浙江龙湾区永兴街道永裕路163号路段发生一起轿车碰撞十三辆私家车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肇事司机已经不见踪影。后证实该肇事车辆并非肇事司机所有。民警几经周折找到了车主,车主称,没有把车借给肇事司机,是司机未经其许可擅自开走车辆。

二、 法律评析:

(一)租赁、借用等情形下,车主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如果车主无过错的,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什么情形下认定车主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呢?

(二)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形

如果车主在出借、出租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借车人醉酒或是没有驾照,以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是把车借给了对方,对方的驾驶行为后来又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车主应该在其过错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果车辆被人盗开,那么车主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如前述案例中被盗开车主的经历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出现,如果使用者在盗窃车辆后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应当由盗车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此种情形下,车主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车辆出借或出租后发生事故的,如果车主事前已经审查了使用人的驾驶资质、驾驶状态,并且证实出借车辆并无质量问题的,车主对损害结果无过错的情形时,车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马成律师团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借车、租车需谨慎,仔细核实车辆使用人的身份、驾驶证信息、使用人精神状态以及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以免将来徒添烦恼。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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