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广州继承人之间签订遗产分配协议,还以遗嘱为准吗?

继承2019-09-10|人阅读

律师解答:以遗产分配协议为准,视为继承遗产之后的重新分配行为,该协议不属于赠予,不能要求撤回。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应如何分配何某4遗留的涉案股份问题。《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赠属于广义继承的一种,根据上述规定,遗赠应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知道遗赠的,应从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但上述规定并没有明确受遗赠人应以何种形式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本案中,被继承人何某4生前于2007319日立下遗嘱,表示在其死亡后,将其持有的广州市某经济联合社股份二十五股中的十三股及股金指定由侄儿何某1一人承受,十二股及股金指定由侄儿何某2一人承受。此为何某4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何某1、何某2表示其于何某4生前已知道上述遗嘱,上述遗嘱公证书并由何某1保管。何某42016521日去世,何某1、何某2于何某4去世后第9天即2016530日与何某3签订了《何某4死后股份分红协议》,内容为:“根据何某4生前与三个侄儿在联社和居委工作人员的现场调解后,同意将其死后在某村联社得到的股红利益作重新分配,分别分配给三个侄子,何某38股,何某18股,何某29股。”何某1、何某2签订上述协议可视为其在何某4去世后两个月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但同时对何某4遗赠的股份作出了重新分配,即不再按何某4上述遗嘱分配何某4遗留的涉案股份,而是由何某3占有涉案股份的8股、何某1占有8股、何某29股。上述协议是何某1、何某2、何某3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按该协议履行。此为重新分配何某4遗留的涉案股份的行为,不属于赠与,不可任意撤销。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父母名下的宅基地房已被子女拆除重建,还能继承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既然已经拆除了,就灭失了不能继承了,谁建的新房就是谁的。判决书节选:本案为继承纠纷,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被继承人梁父、曾母的遗产范围问题。
#继承
人看过
父母名下的宅基地房已被子女拆除重建,还能继承吗?
共同遗嘱可以单方变更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分情况,看另一方还在世不。如另一方已去世则不可以变更。如另一方仍在世,则可以变更。如下面这个案件,夫妻立共同遗嘱,把一套房子分给3个孩子平均继
#继承
人看过
共同遗嘱可以单方变更吗?
不清楚遗产情况,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公开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可以的。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去世后留下多栋宅基地房收租,父亲生前指定二女儿和三女儿管理遗产。四儿子起诉公开租金情况,法院就判决二女儿和
#继承
人看过
不清楚遗产情况,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公开吗?
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一栋房屋,使用时发生争议怎么办?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各方应承担适当容忍义务,尽量为他人使用共有房屋提供便利。意气用事的诉讼请求,比如“什么我用不了,你也别想用”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不会支持,法院的判
#继承
人看过
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一栋房屋,使用时发生争议怎么办?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因琐事发生纠纷并报警能撤销赠与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房产赠与并过户后,不能轻易撤销赠与。如要撤销赠与,需满足三大条件:(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
#继承
人看过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因琐事发生纠纷并报警能撤销赠与吗?
建房时出资较多的子女能要求多继承父母房产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对父母出资或照顾较多的子女,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如下面这个案件,大儿子主张是自己出资重建的母亲名下的宅基地房,建成后也是自己是使用,故房屋
#继承
人看过
建房时出资较多的子女能要求多继承父母房产吗?
张静律师
您可以咨询张静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