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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功平律师
彭功平律师
湖北-武汉
主任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生活

其他2018-05-08|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生活

提到看守所,很多人就会立马联想到监狱,正常生活的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接触到。但是当那一天真的来临,当事人自己都会觉得无法接受,身边的亲人甚至会病急乱投医。

首先,犯罪嫌疑人一般是由办案机关移送关押到看守所里面临时羁押的。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戴上钢手铐由办案警官押送,重刑犯可能会夹带脚镣,少数犯罪嫌疑人会被蒙上头套。

接下来犯罪嫌疑人会被带到带到看守所管教那里登记基本信息。之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管教领到另外一个单独的房间,由看守所的医生进行体检(一般是需要脱光衣服)。然后再进行拍照、采取指纹、血液等信息。之后由其管教进行第一次简单的心理谈话,指导监规学习(有的是由一些表现好的犯罪嫌疑人教)。一般犯罪嫌疑人在两个礼拜左右都是关押在过渡监室内24小时严加看管。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面一般不需要戴脚镣或者手铐,但对于违法监规的,可以加带脚镣或其他戒惧,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重型犯一般也加带脚镣,死刑犯也要加带脚镣。犯罪嫌疑人在监室里的活动都是受监控的,见到管教都要问好,跟管教说话之前都必须函报告。一般的监室内关押十到二十个犯罪嫌疑人不等,室内面积不到二十平米。犯罪嫌疑人所有的活动空间一般都是在这二十个平米范围内,特别是夏天人多,里面的气味很难想象。监室的墙壁都是三米以上,而且还特别加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自杀,而且看守所晚上是不关灯的。

看守所的生活条件一般政府只是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大部分时期都是蔬菜煮水,而且是必须全部吃干净,一般都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吃完。对于有条件的,可以购买泡面或者病号餐。被子、衣服一般都是由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供,实在没有看守所也提供一部分(一般都是用过的)。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一般不需要劳动,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打扫卫生(看守所内的地面一般都是犯罪嫌疑人用抹布擦的)。犯罪嫌疑人最难受的就是失去自由,在里面等待各种不确定的判决。

湖北金雅律师事务所受武汉市司法局的委托,定期安排律师驻扎武汉市江汉区看守所值班。湖北金雅律师事务所律师经看守所管教同意,对部分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跟踪。特对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以下忠告: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办案机关里可能会挨打,在侦查机关的询问中可能会被诱导或者是欺骗,有可能还受到威胁;

(2)犯罪嫌疑人的神态状况或神态状况可能不适合关押,经受不起看守所的环境,可能会挨打;

(3)多人挤在狭小的空间里可能会导致各种交叉传染,有的人会因此患上各种传染病;

(4)长期的羁押会导致犯罪嫌疑人心理崩溃,导致各种心理疾病或抑郁症状发生;

(5)看守内可能会因为空间狭小,很多时候会因为各种小事打架事件,一般会欺负新来的犯罪嫌疑人;

(6)最重要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在面对侦查机关和强大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候自己放弃,在外面的家属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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