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林地属农村土地承包的范畴,若因林地承包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然,当事人也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是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