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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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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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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

劳动工伤2017-12-12|人阅读
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

摘要: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那么,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认定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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