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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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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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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婚外情你能做些什么?

离婚2017-11-02|人阅读

面对婚外情你能做些什么?

一、婚外情的几种表现形式?

根据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婚外情进本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已婚者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关系的一夜情形式;

(二)已婚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同居形式;

(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最为严重的是“重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生活在一起构成重婚。重婚是一种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第二种即婚姻法中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损害赔偿。

二、请求婚外情损害赔偿哪些证据会被法院采纳?

婚外情的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往往在证据问题上煞费苦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规定有以上四种情况出现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有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一方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是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法院往往不予认可。

三、发现婚外情如何取证?

(一)收集一方婚外情的间接证据,例如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照片、影像资料、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二)公共场所的亲密照片可被采纳。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合的亲密照片,也可以从侧面证明二者之间的不正当异性关系。

实际中获取证据的方式和途径很多,但是要注意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不要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证据被采纳的可能性也会被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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