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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利华律师
宋利华律师
天津-天津
合伙人律师

工伤那点事(一)

劳动工伤2018-12-10|人阅读

工伤那点事(一)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后,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对于如何处理往往手足无措,本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采用问答的形式对工伤的有关事宜进行简要阐述,力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广大职工及用人单位看明白、弄清楚。

一、工伤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应当进行工伤报告?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社保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伤亡情况、简要事故经过、报告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申报工伤的时限要求是多久?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在法定申请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延期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认定为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四、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是否最终会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答:职工符合前述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五、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证明书;

4.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

5.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时限是多久?

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符合本市工伤认定与医疗费用结算“快认快结”工作机制规定的,应当按照本市快速认定程序办理。

七、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限于篇幅限制,本次仅介绍了工伤事故发生初期工伤认定的有关问题,关于认定为工伤后的工伤待遇的有关问题将会通过后续的系列文章进行解答,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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