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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龙律师
潘小龙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合同陷阱(一)——房屋装修

合同纠纷2009-11-01|人阅读

在房屋装修中,我们常常别要求签订这样的合同。

意向合同书

(尺度,委托设计)

甲方: 乙方:

房址: 设计师:

电话: 电话:

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选择某某装饰有限公司,我们将用优质的服务,衷心回报您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厚爱。

为增加客户与公司的信誉度,使公司更加全面、专业地为您服务,按公司规定,收取意向合同金人民币3000元整。

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本意向合同金,公司做如下规定:

1) 收取意向合同金5个工作日左右(视工程大小调整、复式及别墅另计),设计师为客户出相关的图纸及工程预算,其中包括:原建图、平面布局图、天花布局图、地面布置图、效果图,以便客户在签订合同前确定方案。

2) 如客户不满意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设计师将继续对工程方案进行调整、改进至客户满意为止,如客户单方中止设计,意向金合同金不退,在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前客户不能将图纸及预案带走。

3) 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物业押金及物业管理费。

4) 设计师口头承诺您的任何条件,必须在合同或预算书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效。

5) 为保证双方利益,此意向合同有效期为两个月(二个月内应签订合同)否则意向合同作废,意向合同金不退。

备注:1、此意向合同不做为收款凭证,设计师必须给您开具收据,否则后果自负;

2、意向合同金收据丢失不得的款(请妥善保管意向合同金收据)

3、公司不接合同金额低于2万元的单子

以上条款2009年4月23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某某装饰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我们遇到许多人根本没有明白合同怎么回事就敢签合同,说心里话我们一般面对合同都会非常小心谨慎,因为合同上有太多文章可以做了。今天我就遇到一位先生糊里糊涂签了上面的合同。对方没有5日内履行提交设计图等义务,更重要的是他不想与对方签订合同,咨询我是否可以对方没有履行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对方退款。

一般老百姓的理解,对方违约在先,我当然可以解除,你当然要给我退款。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这份“意向合同书”是什么呢?它实质上是一个“缔约担保合同”,这位先生交的钱是“缔约保证金”。意思是,“你为我准备装修吧,别怕我一定与你签订合同,我要不签,这些钱算我赔你的。”

这不是不合理吗?你没给我装修我也要给钱。这是合理的。因为在合同缔结前按“意向合同书”对方已经为合同的履行开始了准备工作,如果你随意终止不与对方缔结,那么对方前期的投入又由谁承担损失呢?但这里有些一般人没看出来:对方如果没准备呢?对方没准备只是一般过错,你上面的承诺还是有效,如果因此你有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更要命的是,对方说啦,不满意我可以改,改到你满意。如果你说对方没准备,对方随便拿出一个,会说“我准备了呀,不满意我可以改呀。”再说,前期对方准备没准备不是关键。因为对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你交的保证金目的都是为了后面将要签订的合同。它们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所以你没有任何理由不与对方签订合同,对方的利益得到了保护,而你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我遇到许多起房屋买卖和装修中这样的约定。所以我们看合同一定要看他的条款在保护谁,不能只看自己是否明白这些文字,合同背后是法律、是经验,你从表明仅仅看到合同全部意思的冰山一角。

你签订的合同都是对方请自己的法律顾问拟定好的格式合同,就像一个小孩面对一个彪形大汉,你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所在,这种合同不可能对你有利,这种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纠纷时,占得有利,不为纠纷,为什么签订合同。

所以,我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前最好咨询一下律师,事前找律师花费小,而且会少很多麻烦,落个安心。如果事后,往往律师很难帮到你,而且解决的成本将非常大,不仅经济上花费,更有精力的投入。还有在买房或装修中签订这类“意向书”“订房书”时,一定要约定变更、解除条款,给自己多留些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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