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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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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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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行为不满,这样怼!

执行2019-03-19|人阅读

执行难,难执行,不仅有被执行人的奸滑,有时还有执行法官的不作为或滥作为。这时我们就需要怼他,提交执行异议书。下面为本人处理过一案例,执行法官行为极为经典。

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CYG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和中院民事判决书已生效,执行立案。执行过程中,异议人对法院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不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异议书,但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向中院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及事实和理由详述如下:

一、相关执行文件需求

1.在正式申请执行前,鉴于查封标的物易变质特性,异议人于X年X月X日向YA法院申请先予变卖,保存价款,但YA法院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给异议人任何书面或者口头回复。

2.YA法院曾回复,XXXX年6月两次变卖水泥,次年5月变卖成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YA法院执行局人员没有优先采取拍卖形式,而是直接予以变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但异议人根本不知道有变卖一事,谈何同意。该规定中第三十五条:“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YA法院也没将财产交异议人,虽然异议人其实要的就是水泥。

YA法院是否有变卖或变卖他物,却硬说是变卖被执行人水泥,不由让人怀疑,异议人也没有接到任何变卖的通知。请YA法院提供此批水泥的变卖通知书或公告,以及存货水泥的变卖裁定书文件。

3.法院曾回复,查封物出售所得款已移交破产清算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条(2)款规定:“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才可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但异议人并没有书面同意,YA法院也根本没有询问过异议人。YA法院也没有送达移送裁定书给到异议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7条:“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于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要求。请求YA法院提交异议人移送裁定书文件。

异议人也没收到破产清算法院受理裁定书,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3条:“受移送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送交执行法院”的要求。请求YA法院提交异议人受理移送裁定书文件。

二、2017XXXX执XXX 目前执行状态不明

异议人于XXXX年X月X日申请执行立案,至今已一年有余,但目前却仍未收到YA法院任何正式裁定,是仍在执行中还是委托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状况不明,请YA法院给出正式书面裁定文件。

三、请说明异议人向谁主张债权,用什么凭证主张

YA法院民初判决书中,虽然异议人有提供HDD公司和CYG公司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HDD应承担连带责任,但YA法院判决书判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HDD公司存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套用合同相对性原则,HDD公司不用承担责任。但YA法院却在2017年X月X日执行HDD公司对员工工资债务时,却因HDD公司与CYG公司为委托经营关系,将CYG财产(数千吨水泥)给直接查封了。同样是委托经营关系,前一个死抠合同相对性,HDD有责任却不用承担责任,后一个不考虑合同相对性,被执行人无责任却被查封财产,同一个YA法院工作人员可任性作为?更重要事实是,诚如YA法院回复,早在2016年X月X日,HDD已解除与CYG公司委托经营关系,YA法院明知没有委托关系,却以此为借口在执行HDD债务时,滥用职权,查封CYG公司财产。请YA法院提供该水泥查封裁定书和执行依据(劳动仲裁书)。

YA法院回复,异议人申请查封的水泥于2018年X月X日变卖给JZU公司(注册地址在HDD公司内,实为壳公司),出卖所得XXXXXXX元,但因HDD进入破产程序,该款项交由市中院认定、处置。但如YA法院所述,2017年X月X日,中院已裁定HDD进入破产程序,2018年2月X日中院已指定某律师事务所为HDD公司管理人,YA法院于2018年5月X日变卖水泥,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抢先执行还是在中止执行?最后却说因进入破产程序,变卖款交中院认定、处置。

再说前面异议人的一二审判决书法院均不认定HDD承担责任,却又将异议人申请查封物替代款交破产方,请问异议人如何向HDD申报债权,异议人的合法利益债权受偿权就在YA法院执行人员处理下,凭空消失了。

四、给出水泥变卖款证明并执行给异议人。

YA法院执行人员在明明有水泥的情况下,却不按判决将异议人申请查封的水泥交付申请人,反将查封物在未通知异议人情况下,非法单方变卖给第三方,异议人也没有收到任何信息,水泥单价多少,变卖款究竟多少?YA法院回复,2018年4月9日即收到林某存货款XXXXXXX元,却是5月28日才现场清查存货数量,货款数额是怎么出来的,不知YA法院如何解释?既然水泥已变卖,异议人于2016年X月X日申请查封,即使因HDD劳动工资债务于2017年X月X日轮候查封该同一批水泥,异议人也是首封,应该首先得到该查封物的替代款。其实法律上HDD债务和被执行人CYG公司根本没有关系,两公司法人人格各自独立,YA法院执行人员涉嫌渎职或滥用职权不当执行。

综合以上所述,异议人恳请中院认真考虑,并请训令执行法院及时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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