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是一种既简单又复杂的权利
中世纪后期兴起于地中海沿岸的康孟达组织,是世界上较早出现的商业合伙形式。它最初应用于海上贸易,由既想获得利益又不愿亲身冒险的资本家出资,由航海者向海外运销货物,盈利按出资额分配,亏损由航海者承担无限责任,资本家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今天大家都习以为常的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核心分配机制都是从这种早期组织演化而来。股权是现代公司运作的基石。
(一)重新认识股权
从不同的角度看股权,会得出不同的认识结论。从创业者角度,股权代表着控制和信任;从员工角度,股权代表着激励和认同;从投资者角度,股权代表着增值和收益。无论从哪个角度,股权都有一个共同的属性,那就是利益。
(二)股权既简单又复杂
说股权简单,是因为我们在公司实践中,接触到的一般就是股权的收益权和表决权。收益权主要就是通过公司分红和转让股权/股票的方式实现股东收益,表决权主要是在股东会上就选举董事、公司并购融资等事项进行投票的权利。
说股权复杂。股权是一个权利集合,包含了一系列的具体权利。这些权利总体上可以分为四大类:股东受益权、股东治理权、股东知情权、股东诉讼权。
股东受益权:利润分配权
股权转让权
优先购买权
优先增资权
股权回购请求权
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股东会议出席权
表决权
临时股东会议提议召开权
特殊情况下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权
股东治理权: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权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召开权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策权
股东会议、董事会决议撤销权
对股份公司经营的建议权、质询权
股东知情权:查阅复制公司重要文件权
查阅会计账薄权
股东会议知情权
对公司特殊人员报酬的知情权
股东诉讼权:对滥用公司权利的起诉权
对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者的起诉权
对股东出资违约的起诉权
对股东出资填补责任者的起诉权
确认决议无效或撤销的起诉权
股东查阅会计账薄的起诉权
股东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起诉权
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派生诉讼权
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派生诉讼权
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起诉权
请求公司解散公司权
在实务操作中,股东的权利其实还不止上面30项,基于各方股东及投资人的约定,还可以衍生出许多其他的权利,比如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赎回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