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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4S店过度维修消费者3倍索赔偿

其他2015-04-10|人阅读
告4S店过度维修 消费者3倍索赔偿

原标题:告4S店过度维修 消费者3倍索赔偿

  因认为4S店过度维修,部分维修项目被鉴定为不合理,消费者张先生近日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家丰田汽车4S店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赔偿10万余元。

  张先生称,去年1月23日在海淀区西北旺,他与第三人李女士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他的小客车损坏,所以到4S店修车,支付了修理费合计38000元。之后,张先生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李女士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庭审过程中,李女士申请对张先生车辆维修项目的合理性进行鉴定。经鉴定,有部分的维修项目不合理。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共计赔偿张先生汽车维修费16323元,张先生承担鉴定费3000余元。

  张先生认为,被告4S店作为汽车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过度维修,致使他多支出明显不合理的维修费用,因此要求被告退还其多支出的维修费用,3倍赔偿多支出的维修费,并承担因此支出的鉴定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林靖 通讯员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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