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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远余律师
朱远余律师
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

专利法2010-03-23|人阅读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创造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获得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据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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