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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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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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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律师的价值所在(原创)

其他2010-01-28|人阅读

浅论律师的价值所在

贺辉 律师

律师(英:lawyer,solicitor,attorney);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一般而言,律师通过代理帮助解决民事、刑事等案件中参与到诉讼中,律师通过辩论与法官交流等方式参与诉讼,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现代在我国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员。

一、广义律师的价值  

根椐我国《律师法》规定,我国律师的任务具体表现为:

  (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明确的规定,即法律规定和保护的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权利,律师应当坚决维护,对于某些法律没有明确的权利,只要不是法律禁止和限制的,律师也要尽力维护。而且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维护的方式与途径也多种多样,既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第三人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国家公共救济的方式解决。但必须注意的是,维护的首先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即使是实施了非法行为的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也应当予以维护;其次维护的合法权益必须是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如与当事人无关,则不是律师应尽的责任范围。

  (二)维护民权,制约国家权力与政府权力

  律师是其客户的代言人,代表民众的利益,因而是与公共权利相“对抗”的,尤其表现在刑事诉讼中。因为国家与政府权力的膨胀与滥用导致对其限制成了一个重大课题,国家权力滥用可能比个人的危害更大,这就是为什么在刑诉中控制国家权力,如刑诉中的排除合理怀疑以证明标准与无理由地拒绝陪审团人员的制度,证据排除规则等,这体现了对政府权力制约和对个人权力尊重的价值观念。当然这种制度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三)维护法制统一

  但是,应该看到,法制也是有其缺陷的,明显的例子,就是法制社会建立在依照法律有良好的可预期性基础上,即使过去存在的规则统治将来的生活,这样可能产生法律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情形;而如果法律频频修改的话,又往往会减弱法律的权威性,因为权威恰恰是建立在不变的基础上。这些就出现了法律的稳定与社会的日新月异的变化间的矛盾,而正是这一矛盾表明了一个社会是法制社会。我国的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律师有义务促进和维护法治的统一。

  (四)增进“法律共同体”的团结,促进社会民主法制建设。.

  我们知道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采取各种方式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团结,如统一的法律教育与训练背景,而我国的法学教育层次繁多,甚至法官的任命不需要法学教育,我认为最大的根源是选任上的的混乱。另外,国外的三种法律职业都需要需过统一的考试,且有研修过程使大家都经历和体会三种职业,这样三种职业的团结强化了。美国和香港等地一般做法法官是做律师的顶峰,有利于法官拒贿,制约律师耍花招。有效的在知识上引导诉讼,且法官更理解这个制度和律师的行为,这也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团结。

在德国: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关;在日本: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律师必须根据上述使命诚实地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秩序改善法律制度而努力;在我国台湾地区:律师以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与法治为使命。在我国大陆地区: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上述表述均表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

二、

提及律师的价值,人们都会与“打官司”“诉讼”相联系。当然,这是大部分人的想法,随着商业活动的越来越频繁,不少社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也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前段时间有个朋友的公司出了点小的纠纷,电话咨询我该如何处理。在谈及纠纷同时,我随口一问:“你们公司没有法律顾问吗?”听到的回答尽然是:“我们这么小的公司,要那玩意儿干啥?”“那玩意儿可以让你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让你的公司没有官司缠身”

从上面的对话不难听出,大部分的人们还是把“官司”和“律师”画上了等号。认为律师只是在出现了纠纷和官司之后才能够起到解决纠纷和官司的作用。在这里,我要向大家说的是:错!!!

我可以毫不留情的说,只有法盲更甚至是文盲才会这样认为!律师的在现阶段真正的价值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替当事人解决纠纷。而解决纠纷的过程何尝不是一场法律风险防范的战争呢?律师的真正价值体现在如何防范风险,让法律风险远离我的当事人,让发生纠纷的几率降到最低。当然,做到百分之百没有诉讼,那是不太现实的话,但是如果在发生诉讼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够准确的确定诉讼策略和诉讼思路。整个诉讼的过程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而律师既是导演同时又是一号演员。作为只要结果的当事人,你们还用担心什么呢?

简单的举个例子,就拿买房来说,同样的两个业主,A在与开发商谈判、签署协议的整个过程带着聘请的律师一同,律师在其中的工作在于审核开发商所提供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把合同中一些潜在的风险一一告知当事人,并且参与合同的补充协议的谈判和起草补充协议,顺顺利利的把房子买下来,假使开发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种种预想违约的时候,补充协议成了阻碍他们违约的高高的围墙,同时也起到了促使合同双方严格的履行合同的效果。自然合同履行完毕都没有发生任何纠纷,因为代价太大了!我们来看看另一位业主B的做法,只身一人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更甚至连合同都不看一眼(我确实碰到过这样的当事人)就签字画押,交钱买房,等若干个月,各种各样的风险来了。找到律师要求解决纠纷或者退房。那现在B所要支付的成本是昂贵的律师代理费。比起A的律师陪购商品房的费用那真是10倍之遥。

从上个例子不难看出律师的价值体现在什么位置?什么环节?作为律师,我有时真的替有些当事人可惜!此外,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就更为意义重大了。

有些公司负责人想问:聘请我这样的律师有什么用呢?官司一年不见几个,实在是看不出你的工作效果。这种状态恰恰是我要的效果;而且在这种状态下,公司可以有时间处理更多的非法律事务,从未解约时间成本获取更大利益,正所谓“有事请联系我的律师”。

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真正的理解律师价值的所在,让律师介入您的生活各个角落,从而为您争取最为宝贵的成本……时间!

狭义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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