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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国律师
王振国律师
广东-清远
主任律师

为赌博提供服务也属开设赌场罪

刑事辩护2016-07-20|人阅读

为赌博提供服务也属开设赌场罪

  赵某为牟取利益,每天组织几十人不等用扑克牌,以“九点半”形式进行赌博。由于生意兴隆,赵某无暇顾及,遂央求其朋友小陈帮忙。碍于朋友情面,小陈驾驶自家汽车多次接送他人到赵某处参赌,中间小陈支付給1000辛苦费。 此案案发后,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目前,大多数赌场有一定的组织和规模,开设人员回聘请相当的工勤人员,提供所谓的一条龙服务。其实,为开设赌场服务的,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共犯,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笔者在办案中发现,一些群众认为只是在赌场喝喝彩、拉拉赌客拉拉人没什么,对触犯刑律浑然不觉,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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