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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泽洪律师
程泽洪律师
重庆-重庆
主办律师

怎样收集证据起诉重婚罪?

犯罪类型2016-06-02|人阅读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重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证明重婚罪的证据该如何收集?

  在起诉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

  一、婚姻登记记录,与他人所生的子女的直接证据,保证书,朋友的证人证言。

  二、报警记录及警方做的相关笔录。

  三、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的证明,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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