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潘光松律师
潘光松律师
广东-韶关
主任律师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

其他2012-02-12|人阅读

  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粤价【2006】298号)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如下: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

  80-15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

  100-3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

  200-500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件

  1、声明、启事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

  500-20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文书等

  1000-300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1500-450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

  2000-5000元/件

  法律文件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

  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

  3000—20000元

  2、涉 及 财产: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标的额

  收费标准

  速算公式

  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

  免加收

  基础费用

  5-10万元(含10万元)

  8%

  (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

  10-50万元(含50万元)

  5%

  (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4%

  (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1%

  (标的额—1000万)×1%+264000+基础费用

  5000万元以上

  0.5%

  (标的额—5000万)×0.5%+664000+基础费用

  五、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不涉及财产的一般法律事务

  1000-5000元/件

  2、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见证等

  2000-10000元/件

  3、为企业股份制改组提供法律服务,按改组企业总股本1厘/股计算收费。

  每家收费最低不得少于100000元

  4、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按发行、上市股票总数的5厘/股计算收费。

  每家收费最低不得少于200000元

  5、公司清算,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可分配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协商收费。按可分配财产数额比例收费的标准是:

  可 分 配 财 产 数 额

  收 费 标 准

  10万元以下部分

  标的额×(10%-30%)

  10-50万元(含50万元)

  (标的额-10万元)×(8%-20%)+1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标的额-50万元)×(6%-10%)+50万元部分收费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标的额-100万元)×(4%-8%)+100万元部分收费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标的额-500万元)×(2%-4%)+500万元部分收费

  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1000万元)×(0.5%-1%)+1000万元部分收费

  6、其他非诉讼案件可根据律师投入的工作量和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六、担任法律顾问

  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费用可根据律师提供服务的范围、工作量大小以及顾问单位的规模,由签约双方协商确定。

  每年收费不得低于30000元

  2、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后为顾问单位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应按本收费标准的70-80%收费

  七、计时收费

  律师事务所在实行计时收费时,可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年限、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的每小时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附件一、民营、外资、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及见证收费标准

  合同标的额

  收费公式

  50万(含50万)以下

  标的额à0.0024(不低于200元)

  50万~500万(含500万)

  (标的额-50万)× 0.002+1200

  500万01元~1000万(含1000万)

  (标的额-500万)× 0.0016+10200

  1000万01元~2000万(含2000万)

  (标的额-1000万)× 0.0012+18200

  2000万01元~5000万(含5000万)

  (标的额-2000万)× 0.0008+30200

  5000万01元~1亿(含1亿)

  (标的额-5000万)× 0.0004+54200

  1亿01元以上

  (标的额-1亿)× 0.00008+74200

比如:合同标的额为600万,见证费=(600万-500万)× 0.0016+10200=11800

1、协议成交方式

  成交金额

  比例

  100万(含100万)以下

  0.3%,最低收费600元

  100万~500万(含500万)的部分

  0.25%

  500万~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

  0.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的部分

  0.1%

  5000万~1亿(含1亿)的部分

  0.05%

  1亿以上的部分

  不收费

  注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分段累加分别计算,双向收取交易见证费。

  注2: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收费办法自2007年1月10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5]157号)同时废止。以上费用浮动幅度:20%。

  2、竞投和拍卖成交方式

  成交金额

  见证费

  小于净资产值(等于净资产值)的部份

  按照本附件协议成交方式的标准收取

  超出净资产值的部份

  超出部分按1%向转让方收取

  拍卖

  按成交额的5%向交纳拍卖手续费

  附件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收费标准

  质押标的额(人民币)

  收费比例(以质押标的额为基数)

  1000万以下(含1000万)

  0.15%

  1000万~6000万(含6000万)

  0.1%

  6000万以上

  0.05%

  说明:该收费标准按分段累进方法计算,比如质押标的额为5000万元,则收费

  总额=10,000,000×0.15%+(50,000,000-10,000,000)×0.1%=55000

  二、说明:

  (1)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三、协商收费

  (一)适用范围:

  除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四、其他费用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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