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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娟红律师
贺娟红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

其他2011-06-15|人阅读

一、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 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 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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