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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道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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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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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车辆不过户,收到催缴路桥费、交通违章罚款单怎么办?

合同纠纷2013-02-01|人阅读

买卖车辆不过户,收到催缴路桥费、交通违章罚款单、法院传票怎么办?

广东德元律师事务所 芦道宾

申小姐有一辆别克小轿车,需要转手卖出。张先生是二手车行的老板,见该车性能良好,价格便宜,遂出手购买。付钱后,申小姐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张先生以暂时没有时间,另找时间为由推脱。后申小姐多次催促,张先生均以工作忙为由推脱。申小姐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过了几年,申小姐收到中山市路桥公司发来的律师函,要求申小姐尽快交拖欠的年费和滞纳金几千元。申小姐紧张起来。又过了几个月,中山市交警部门发来通知,要求申小姐交纳交通违章罚款几千元。申小姐更加紧张了,而且听说如果该车出了交通事故,自己作为车主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小姐想起不过户的后果,不禁额头冒汗,遂再次致电张先生,但张先生仍然不予办理过户。申小姐无奈,找到律师,讲到这些情况。律师告诉申小姐,作为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买方有义务协助卖方办理过户。如果不过户,机动车登记人可能要承担一些法律责任。申小姐于是委托律师起诉张先生,张先生收到传票后,在法官的调解下,自愿履行了付罚款和办理过户的义务。

在本案中,机动车作为不动产,和房产等不动产不同,物权的转移不以登记为要件,所以很多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办理过户,收到钱后就算了。但基于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机动车依法必须办理登记,只有这样才能对抗第三人。否则可能面临许多法律责任。如交通违章被扣分或罚款,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路桥费被恶意欠缴等。所以,律师提示买卖车辆的当事人,千万记住要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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