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随着不断进行的城市改造,离婚时涉及拆迁安置房屋的案件也不断增加。因为拆迁基本上以家庭或者户为单位进行,就不仅牵涉夫妻共同财产,还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那应当以什么方式进行分割呢。当然其他方式的安置也适用,比如现金安置。
一、以安置是否涉及夫妻以外的他人为区分。如果仅安置对象仅夫妻二人时,此时可见在离婚时一并分割。如果还涉及他人,则在离婚时不能分割,待离婚后再进行析产分割。
二、以是否抚养未成年子女为区分。如果离婚中未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将全家拆迁安置的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一份就可以,即以自己作为原告,其也人均作为被告即可。如果抚养未成年子女,则可要求分出自己和小孩的份额。即以自己和小孩作为共同原告,其他人均作为被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