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徐平恩律师
徐平恩律师
江苏-徐州
主办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事辩护2016-12-26|人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1612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12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1216

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1612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自20161220日起施行)

为了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情况,现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以下简称《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二、在《解释》第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修改后《解释》第四条:“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

  “非法行医行为并非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可不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但是,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三、在《解释》第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本解释所称‘医疗活动’‘医疗行为’,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诊疗活动’‘医疗美容’认定。”

  根据本决定,对《解释》作相应修改并调整条文顺序后,重新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4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12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

  非法行医行为并非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可不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但是,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五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本解释所称“医疗活动”“医疗行为”,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诊疗活动”“医疗美容”认定。

  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意见》,严惩电信诈骗!(附《意见》全文)法发[2016]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公正,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认定、量刑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认定、量刑处罚法条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
#刑事辩护
人看过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认定、量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