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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大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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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最低工资

劳动争议2014-03-24|人阅读
“自贡市最低工资调整为每月11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小时12.1元。”昨(1)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自贡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经自贡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7月1日起,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960元上调为1140元(每日52.4元),上调幅度为18.7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小时12.1元。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这是我市自1995年以来,第1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1月调整以来,至今已经执行18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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