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从2012年4月1日起,上海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从2011年的最低工资1280元调整到1450元。
其中,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不包括在内。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的11元调整到12.5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关社会保险费有单位另行支付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