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66年6月4日生,汉族,住襄城区XXX路XX院内。
被申请人:襄樊XXXXX学校
住所地:XXXXXX院内。
负责人:XXX。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由被申请人办理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765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费用。(从2008年3月起至今)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155883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从2008年3月起一直在被申请人学校担任宿舍管理员,管理男生宿舍,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一直让申请人24小时工作,没有节假日休息。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申请人交纳相关社保费用。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纳社保费用,不安排休息休假,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多次请求被申请人进行安排、补偿,被申请人以特殊岗位、不能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为由拒绝。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诉至贵委,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襄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