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二、夜间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申请人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接件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审批条件后签收,移交经办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接件部门直接通知申请单位,书面告知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三、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该怎样处理工地夜间施工造成噪音的,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
2、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3、依旧是噪音扰民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相关的损失,如精神损失、物质的损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