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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广新律师
曾广新律师
广西-桂林
主办律师

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有效简便方法

其他2015-10-26|人阅读

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简便方法

  以下几种方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界线比较模糊,实践中很难操作和把握,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往往行之有效,希望有需要的人进行有益的借鉴。

  一、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挂号信方式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提供邮寄催收证据,债务人无相反证据推翻的,可推定债权人的意思表达到达债务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二、通过邮寄特快专递方式催收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并提供了存根及内容,除非保证人有相反证据推翻债权人所提供证据,应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应认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三、债权人可以邮寄信函的方式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债权人以邮寄信函方式向保证人主张责任,对于是否超过保证期间的认定,应以该信函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寄出为准,而非以保证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收到为准。即便债权人不能证明保证人收到了该信函,也不能因此否认债权人已向保证人主张了相应权利的事实。

  四、催款挂号信因无人认领而退回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挂号信方式向债务人邮寄催款通知信函,应视为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构成时效中断。

  五、债权人以电报的方式主张权利应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以拍发电报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不能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未收到的,应认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电话咨询了邮局此项业务还没有取消)。

  六、询证函也可中断诉讼时效——询证函虽注明仅作会计或审计报表之用,其他方面用途无效,但基于该询证函是由债权人发出,且该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在该函上对尚欠贷款额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事实,可以表明该询证函既有出借人追索欠款的意思表示,又体现了借款人对所欠债务的确认。

  七、包含主张债权的调查表和其他信函(包含政府文件)应送达到债务人——包含债权数额及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的调查表或其他信函,只有送达债务人才具有中断时效效力。

  八、对不属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不能用刊登公告的方式来催收——很多单位和个人根据法律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喜欢使用公告催收的方式中断诉讼时效,往往达不到效果,反而耽误了选择其他方式主张权利的救济途径。除在特定媒体刊登主张权利的公告外(很多当事人选择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其实是非常错误的),还需同时符合义务人下落不明的条件(这往往是点了债权人的死穴)。所以我一贯不主张通过登报的方式来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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