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要鸿志律师
要鸿志律师
河北-保定
主办律师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下)

其他2015-03-17|人阅读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下)

21.产品导致消费者受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法第40条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由此可见,产品导致消费者受伤,可以要求赔偿。

22.消费者维权可以采取哪些途径?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途径维权。

23.有缺陷的高压电饭锅对人造成损害的,应找谁赔偿?

  答: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规定,缺陷产品中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具体是指因设计、生产或提供过程中的原因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对于缺陷产品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由此可见,在具体要求赔偿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是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24.商场没有保管好化妆品致其变质,由此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责任由商场承担吗?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2条对此也做了相同规定。由此可知,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责任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销售者存在过错。销售者的过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由于销售者积极的行为而使产品存在缺陷,如销售者对产品进行了改装;另一个方面是由于销售者不积极的行为而使产品存在缺陷,比如不在适宜的条件下保存产品,结果造成产品缺陷。二是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即已经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三是损害事实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而引起的。但是销售者即使能证明自己对产品缺陷引起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就消费者的损害赔偿的请求先行赔偿,属于商品的生产者或商品的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相应责任人追偿。商场没有保管好化妆品致其变质,并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害,对此,商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法赔偿消费者的人身伤害损失。

25.销售商家拒绝提供生产者信息时,是否应对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2条第2款规定:“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2条也作了相同规定。由此可见,销售商家拒绝提供生产者信息时,应对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法律的这一规定,避免了发生因不能准确确定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而使受害人求偿无着的情况,体现了对受害人利益的充分保护,也有利于促使销售者谨慎进货。

26.电风扇漏电起火烧伤某人,是否可以向电风扇的商标所有人要求赔偿?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质量法》第43条也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由此可知,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使用人本人、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受害人可以提起赔偿要求,既可以向生产者提出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中明确说明,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的“产品制造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受害人可以以商标所有人为生产者提起产品侵权赔偿要求。因此,电风扇漏电起火烧伤某人,是可以向电风扇的商标所有人要求赔偿的。

27.销售者赔偿了缺陷产品的损失,是否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生产者是缺陷产品赔偿主体,但是消费者即被侵权人因为多种原因不一定能找到生产者,此时依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但这种情况下,由销售者为生产者的责任“买单”,对销售者而言显然不公平,因此《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第43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

28.生产厂家赔偿后发现责任方是销售商,怎么办?

  答:产品有缺陷不一定完全是生产者的原因,销售者的行为也可能使产品产生缺陷。销售者在经销过程中对产品使用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的说明,或者由于自己的消极行为使产品失去应有的质量保证,都应对此承担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由此可见,如果产品侵权是销售者的责任,而生产者已经进行赔偿了的,生产者可以向销售者追偿。

29.刚买的微波炉有异常不敢用,怎么办?

  答:可以要求商家或者微波炉生产厂家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或者退换微波炉。这实际上涉及到产品缺陷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也有相关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就不存在缺陷了,缺陷的核心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险。面对极有可能发生的缺陷产品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相应消除危险、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30.产品出现问题厂家未及时召回的,造成消费者损害后要赔偿吗?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经营者对于其提供的有危及人身、财产危险的商品,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6条的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知,对于缺陷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取召回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若未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1.销售者明知商品有缺陷还销售,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能否要求加倍赔偿?

  答:这涉及产品侵权时,被侵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问题。惩罚性赔偿即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如《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就是惩罚性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款。”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也做了明确的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由此可知,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的安全性负有保证责任,在明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坚持生产和销售,可以认定为其对结果有主观恶意,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公益,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惩罚性赔偿。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保定律师解读哪些继承属于涉外继承
保定律师解读哪些继承属于涉外继承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涉外因素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或与继承遗
#其他
人看过
保定律师解读哪些继承属于涉外继承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中)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中)11.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免费寄存时被调包,超市是否承担责任?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74条的规定,顾客在超市存包应属于
#其他
人看过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中)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上)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上)1.购物返券,出现质量问题怎样办理退货?答: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及第24条的规定,无论使用现金还是赠券
#其他
人看过
保定律师解读关于最常见的购物法律问答(上)
解读工资、最低工资、病假工资、加班费、津贴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资: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其他
人看过
解读工资、最低工资、病假工资、加班费、津贴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最新司法解释的实施
保定律师提示:关于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最新司法解释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其他
人看过
关于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最新司法解释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