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的中秋、国庆假期,共计为8 天,被网友称为“史上最长假期”。在这个最长假期里,仍有一些劳动者坚守岗位、加班加点。对于这部分员工来说,用人单位该如何计算、支付加班费呢?
劳动法120网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曾凡新律师表示,中秋、国庆两节相遇,假期从9月30日至10月7日,共计8天。这8天之中,9月30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而10月4日至7日,其中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为调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这4天皆以休息日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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