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徐红梅律师
徐红梅律师
辽宁-大连
合伙人律师

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需要什么手续吗

离婚2020-01-20|人阅读
一、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需要什么手续吗

  1、确定管辖权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携带相关诉讼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核予以立案。

  4、送达。

  5、开庭审理并判决。

  二、涉外离婚诉讼中哪些材料需要公证

  被告:

  1、身份证明

  2、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民事答辩状

  4、授权委托书

  5、法律意见书

  6、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3、4、5项文件:如被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原告:

  1、身份证明

  2、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民事起诉书

  4、授权委托书

  5、法律意见书

  6、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3、4、5项文件:如原告在国外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三、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 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 答辩期:三十日。

  (4) 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三十日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婚姻家庭卷》
#离婚
人看过
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为止是否有效
父母离婚后应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这已经是社会的普遍共识;但对于成年子女是否仍具有抚养义务,应承担抚养义务至何时?很多人对此仍不甚了解。父母对于成年子女是否具有
#离婚
人看过
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为止是否有效
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徐律师回复:虚构身份关系,可能造成弄假成真、人财两空、信用受损等不可控的种种风险。假离婚有六大风险:第一,共同财产可能面临分割;第二,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属
#离婚
人看过
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假离婚能逃避债务吗?债权人怎样维权
徐律师:有些夫妻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该行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该约定无效,这
#离婚
人看过
假离婚能逃避债务吗?债权人怎样维权
假离婚买房却弄假成真,怎么办?
徐律师回复:不管双方基于什么原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都是真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再去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没法恢复。而《离婚协议书》是夫
#离婚
人看过
假离婚买房却弄假成真,怎么办?
确认劳动关系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劳动关系确认案件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问题,属于确认之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当事
#离婚
人看过
确认劳动关系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徐红梅律师
您可以咨询徐红梅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