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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俞之律师
黄俞之律师
山西-太原
主办律师

再思“警察打警察”

其它2008-12-15|人阅读
昨日依据几条新闻,笔者写了篇短文,聊了聊“警察打警察”的事件,结合专家的意见说了一下自己的心得,今天还想和诸位谈谈此事。警察执法所使用的权力来源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警察应当依法执法。那些违法的警察就是超越了法律的界限,滥用职权,从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给社会造成危害。看来以后还需认真加强素质教育,加大警风建设力度,在警察队伍中严格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培训,使警察真正成为懂法而守法的执法者。希望以后也再不会出现“警察打警察”的伤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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