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锦旗律师
黄锦旗律师
湖北-咸宁
主办律师

震惊崇阳之故意杀人案刑事辩护词

刑事辩护2012-07-08|人阅读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湖北顺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万某某母亲的委托,并征得本案被告人的同意,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人万某某的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指派后,我依法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万某某。在发表辩护意见前,请允许我以辩护人的身份对本案的发生表示极大的痛心,对被害人的家人表示真诚的ο问和同情,无论被告人万某某对自己行为如何辩解、如何懊悔,无论辩护人如何为其辩护,都无法改变因被告人万某某的犯罪行为,使一个鲜活的生命停止了的事实。我相信,通过今天的庭审,能够给死者及家人一个公平的交待,也能够给被告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辩护人通过对本案事实的了解,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万某某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万某某除有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外,本案还是因网恋而引发的犯罪,其有别于其他严重Σ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犯罪,同时,在网恋背后,存在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万某某身体先天残疾,心理存在严重障碍。

  庭审查明的事实表明,被告人万某某与曾某于2009通过网络相识,之后两人经常联系,开始在网上聊一些“喜欢”“爱”“结婚”等话题。在被告到浙江打工期间,曾某从还把自己的彩照寄给被告人。此后,被告人逐渐对曾某动了真感情,对曾某难分难舍。在被告人万某某看来,这就是一种幸福的恋爱,并且把网名确定为“执着爱你一生”。被告人的父母在看了曾某的照片后,也为万某某能找到这样年轻漂亮的女朋友而感到无比的高兴。特别是2011年4月在两人见面并且发生关系后,被告人万某某更是把曾某视为生命中最亲最重要的人。在听到曾某遭受侵害时,“心如刀绞”,强烈要求来到曾某身边保护她,而且不顾曾某已经结婚并且不同意与他结婚的现实,屡屡要求曾某与他结婚。 2011年农历十一月,被告人还对自己的父母说,自己将要和曾某结婚,要父母给了他一万元钱作为迎娶曾某的·费。被告人的父母也作好了为他们举办婚礼的准备,将喜日子定在农历十一月十八日,将请帖都送到亲朋好友的手里面。

  为何被告人万某某对这份不现实的“爱情”如此执着?为何万某某的父母也对万某某所说的婚礼如此重视?都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份难得的“爱情”因而格外珍惜。

  从中央电视台“天网”栏目播出的“爱情悬崖”对万某某的采访实¼可以证实:被告人万某某自生下来,就是一个不幸的婴儿,他先天存在腭裂和唇裂的残疾,导致呼吸、进食和语言困难,从三岁开始直到二十二岁,就先后在罗山县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河南省焦作市人民医院四次进行手术治疗。万某某身体残疾因而一直受到歧视,他既缺少同龄的朋友,连学校的老师也把他打入另类,让他受到被孤立、被冷漠的对待,内心越来越封闭,越来越自卑,长期的积压,心理有了严重的障碍。尽管万某某自小聪明好学,还是在上初中以后成绩不断下滑,最终缀学外出打工。万某某由于在现实中缺乏朋友,且说话困难,就希望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寻找知心朋友和精神上的寄托,也可以借文字表达的方式弥补说话困难的不足,从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压力的释放。因为机缘巧合,被告人认识了曾某,通过QQ交流,万某某感到曾某是一个既贤慧又勤快且知心的人,两人很快成为很好的朋友,特别在听曾某说不嫌弃他的容ò时,更是感到心灵的震撼,与曾某的关系更加密切,最终万某某不顾曾某已经结婚生子,且大他7岁的现实,不顾一切的爱上了曾某,产生了强烈要求结婚的愿望,因此,无论是万某某还是其父母,都对这份难得的爱情倍加珍惜。

  但正如天网栏目所言,被告人与曾某的爱情,注定不会有美满的结局,而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爱情悬崖,由于万某某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完全被自以为上的爱情冲昏了头脑,迷失方向,最终在面对被拒绝、被威胁,结婚愿望完全落空时,无法悬崖勒马,一时冲动而犯下不可饶恕的行罪行,既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造成他人家破人亡,也让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纵观本案,万某某的犯罪成因,虽然是网恋导致的悲剧,但实在是与其先天与生俱来的身体残疾,后天环境造成了心理障碍不无关系。从这一角度来分析,万某某的行为后果,除有九百九十九个可恨可杀的理由外,也有一丝一缕让人可怜可悯、可饶可恕之处。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要求: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ì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Σ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告人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此,对被告人万某某因不能正确、冷静处理他人恋爱纠葛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体现上述刑事政策,对其从宽处罚。

  鉴于上述情节,辩护人建议在对被告人万某某量刑时,在法定刑内从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请合议庭在评议本案时予以充分考虑。

            辩护人:湖北顺风律师事务所黄锦旗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